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涉县一开发商违规占地建小区,村民反映多年无果

2024-03-20 22:23来源:中新在线关注:作者:佚名

        信访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,是党和政府了解民情、集中民智、维护民利、凝聚民心的一项重要工作,是各级机关、单位及其领导干部、工作人员接受群众监督、改进工作作风的重要途径。近日,河北省涉县城关镇西岗村的村民致函有关部门,反映当地开发商涉嫌违规占地以及时任村干部涉嫌以权谋私等问题。
 

         

       2018年春节过后,西岗村一处将近700亩耕地(属于基本农田保护区),名叫海龙洼的区域,被涉县天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这里实施圈地,扎围栏作业。从此,西岗老百姓开始了6年之久的拒绝征地的维权之路。
       自从天昊公司占地成功之后,各路开发商大行其道,在西岗村占地不止。失地村民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。2019年——2022年,省第八巡视组三年两次进驻涉县巡视,为期4个月,村民们各种方式反映问题,都无果而终。
 

      

 
       2021年6月份,无奈之下的失地村民做一个3分2秒的短视频,目的就是求助社会关注。始料不及的是,制作、转发视频的三人被以损害商业信誉罪追究刑事责任,其中村民李连某被判1年,并处罚金5000元。理由是李连某不领土地补偿款是因为其要求村里批宅基地,村上无法满足其要求,引起对村干部不满。这完全是时任村支书杨某山强加给李连某的罪名,2023年4月18日村委会出具书面证明,根本不存在这件事;已经退休,曾任涉县城关镇土地管理干部的李振某,被判8个月,并处罚金3000元;涉县井店中学退休教师付某祥,被判7个月,缓刑一年零6个月,并处罚金2000元。在2023年1月10日,当地法院开庭重审10日后,付某祥老师不幸去世。
 

     

 
       因不服一审判决,李连某、李振某上诉至市中院,结果市中院不能以事实为依据、以法律为准绳,维持了原判。通过我们收集的下列证据资料,显示矛盾激化的原因,我们认为:
       其一,县、镇两级政府涉嫌存在着乱作为、不作为、假作为,应该负主要责任。西岗村两委主要领导更有不可推卸的责任,作为老百姓选举出的村干部,配合违法占地行为,损害老百姓切身利益。
       其二,法不可为而为之。《土地管理法》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: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,由当事人协商解决,协商不成的,由人民政府处理;第二款规定: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,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。现在的事实是,已经彻底改变土地利用现状了。开发商在两权争议期间,对维权老百姓耕种农作物劳动作业,存在严重强行断水短路暴力行为。
        《土地管理法》第四十四条规定:建设占用土地,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,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。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的,由国务院批准。案件自始至终市、县两级法院没有提供相关手续。
       《土地管理法》第四十五条规定: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,可以依法实施征收;而且第五款规定:被征收的土地必须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,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。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,需要用地应当符合国务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。
 

      

 
       开发商开发的昱景华都小区项目,2018年6月30日与涉县国土资源局签订的五宗地(宗地号130426100204GB00002、3、4、5、6)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,出让金达到74844万元。一个项目签了5份合同,是不是存在化整为零呢?如果不是,一个房地产项目,如此全部占用耕地、农用地,大气魄、大手笔,哪级政府有这个权力审批几百亩基本农田给一家开发商建商品房呢? 
       省政府“冀政转征函(2018)112号”文件(显示112号文件批复全县2018年建设用地指标)是4月11日起草的,16日翻印的,6月份就完成了“成交确认书”,而且初审开庭及卷宗内没有提供土地出让定金14600万元票据及相关手续。
 

      

 
       任何一个征地项目,都需要走完下列10道程序(即:1、发布征地公告,征地公告由县级或市级国土资源部门实施;2、征询村民意见;3、实地调查与登记;4、一书四方案;5、张贴征地公告;6、张贴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;7、报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;8、批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;9、土地补偿登记;10、实施征地补偿与土地交付),在没有任何障碍的情况下,75天都不可能完成审批,况且海龙洼土地所有权、使用权争议至今都没有解决。仅仅开发商交了74844万出让金,走了一个所谓的招拍挂程序就合法了吗?开发商老板自己都承认占地500亩,但是,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给法院提供的证明是30.6113公顷,折合459.17亩。谁在欺上瞒下呢?
       2021年3月3日,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执法队副队长赵某武,来涉县督查三起违法占地情况,其中就有昱景华都小区情况。
       除了以上提到的涉嫌违法占地行为之外,看看村民们提供的村干部涉嫌以权谋私的证据和数据。2004年11月份,大队聚龙阁大酒店承包给了熊某亮,时任村主任崔某河,私刻公章、私自修改合同,给村集体经济造成上百万元经济损失。有原合同和修改的合同为证。
       2009年,西岗村平安市场承建,经公开招标,由武安市第二建筑公司中标,中标价980万元。可到决算时,变成了1700多万元;2010年启动年代印象小区开发,原订合同,是由西岗村委会和邯郸市金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武某龙签订的,西岗村出地,小区建成给西岗村住房24套,底层门面房2400平方米。可小区建成后,投资商变成了时任村支书李某庆,24套住房和2400平方米门面房也没有了。
       2017年春天,时任村支书李某庆私自占用村基本农田40多亩,建80多套小别墅,住房分配由他说了算,全村老百姓都不知道这80套小别墅是村集体开发,还是他自己开发的。钱哪里去了;当年,村委会高息贷款给村民发放征地补偿款时,其中的38万元不知所踪
       2018年3月份开始,西岗村时任村两委主要领导干部,配合时任县里某领导与天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串通,强占海龙洼基本农田700多亩,开发建设昱景华都小区;当年,县文教局占用西岗村东港地100多亩基本农田,建设所谓的科技实验楼。没有任何合法批准手续,村干部就给卖了。被占地老百姓阻拦,被某部门执法人员暴力执法。至今没有得到任何说法。
       以上所述均为事实,如有不实,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,与媒体及发布平台无关。在此,我们向上级领导以及纪检监察等部门进行呼吁,请各级领导匡扶正义, 严查上述被反映人的违法违纪行为,并依法追究其相关责任人法律责任,责令其赔付对我们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,维护法律公平正义和西岗村全体村民的合法权益,还百姓一个和谐稳定的居住环境。

来源:中新在线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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